各學院學工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鞏固和傳承我校的優良傳統和治學精神,將各項工作機制化、常態化,常抓不懈,抓出成效。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學校“校風學風”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以學生工作處、各學院的黨總支、分團委及校、院兩 級學生會成員為主要力量,建立一支長期穩定的校、院兩級校風學風督察隊。校、院級督察隊隊員分別由學工處和學院黨總支、分團委選聘,每月對督察隊進行考核,年度進行評先和表彰。
二、院級督察隊由學院安排每周對本學院學生的校園行為、到課情況及學生宿舍的衛生、安全、晚歸和學生外住情況進行檢查,校級督察隊每月集中對以上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情況在全校范圍予以通報,有關情況將作為學院、學生寢室及個人參與評先、評優的參考依據。
三、為規范學生宿舍的管理,三月份將重點對全校學生寢室的室標、溫馨提示、寢室內務進行檢查。“室標”為A4紙大小的醒目粘貼物,粘貼在宿舍門外部正中上方處,內容包括學院名稱、年級、專業、宿舍成員姓名等;“溫馨提示”為B5紙大小的醒目粘貼物,粘貼在進宿舍不被門遮擋的左或右側墻壁中央的離地1.5米處,內容包括有關宿舍的安全注意事項、報警、維修、服務電話等;“寢室內務”包括寢室文化、物品擺放、衛生及違規電器、電線、網線的使用情況。
四、各學院要認真組織,積極行動,結合“六進樓棟”各項工作的開展,將“校風學風”建設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督促并引導全體同學自覺融入到此項活動中來,進一步形成良好環境和濃烈氛圍,共創和諧、平安校園。
學工部(處)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