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拓寬學生的知識面,根據《江西財經大學關于第二專業(學位)教育管理的規定》精神,現決定面向我校2006級本科學生開設第十六輪(2006級)第二專業(學位)教育課程,為做好學生修讀前期準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開設第二專業(學位)的申報條件
已開設第二專業(學位)的學院,原則上都要申報開設第二專業(學位);對已有本科畢業生的學院,在具有可行性教學計劃的基礎上,且具備相應的師資、教學設備、教材、題庫及嚴格的考試辦法,盡可能申報開設第二專業(學位)。
二、 制訂(修訂)第二專業(學位)培養方案
培養方案是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各申報學院應根據第一專業的培養方案,結合第二專業(學位)的培養特色,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訂出切實可行的第二專業(學位)培養方案。對培養方案的學分、課時、課程設置應做到科學規范。
1、學分、學時
第二學位主干專業課程至少在12門以上,總學分36--42學分,總課時達560--640學時;第二專業主干課程在8門以上,總學分24--30學分,總課時384--480學時(以上均不含畢業論文撰寫及答辯學分、學時)。
2、課程設置
為了便于管理,第二專業(學位)教學計劃實行學分制管理,在制定培養方案時,應參照2006級第一專業本科培養方案,一般有關主干專業課程的名稱、學分、學時要保持相對一致。對部分全校通識課程的專業基礎課不宜列入教學計劃。學生一專所修學分與二專(學位)所修學分不能相互沖抵。
3、培養方案制定必須在廣泛征求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經學院領導審定后方可申報。
三、 申報時間安排
各學院必須在2007年11月12日前將申報材料(申報報告、培養方案表)一式三
份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聯系人:施金龍 電話: 3816509),教務處將組織專家對各單位申報材料進行論證,確定本輪所開設的第二專業(學位),以供學生修讀。
特此通知
附件一:第二學位培養方案(計劃)表
附件二:第二專業培養方案(計劃)表
教務外
2007年10月19日 點擊瀏覽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