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助教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助教的輔助教學能力,促進“助教師、助學生、助學風”,特制定本條例。
一、助教工作的日常管理
成立國際學院學生助教委員會,由學院教學管理人員及各課程助教助組長組成,定期召開例會,議題涉及選拔助教、新助教培訓、經驗交流、助教工作創新、助教工作考核等。
學院網站“助教園地”專欄為助教信息溝通平臺。
二、助教的選拔
1、每學期末選拔產生下學期助教。選拔前,課程負責人根據相應課程類別,如數學類課程、雙語集中授課類課程、國內教師專業類課程、語言類課程,提出助教工作需求。
2、助教報名采取課程負責人推薦、學生自薦等形式,注重沿用以往表現優秀的助教,促進助教經驗的傳承。
3、課程助教的選拔采用競聘會方式,包括自我介紹、知識點講解、現場問答等一種或多種形式。選拔時參考候選人課表,優先考慮時間不沖突的候選人。
4、各課程助教選拔可分開同時進行,由課程負責人或委托相關任課教師主持。
5、每位助教原則上每學期只擔任一門課程助教工作,大四學年擔任助教且時間寬裕者,可適當放寬。
三、助教的工作職責
1、助教當選后應在假期熟悉課程內容,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課程開始前,選擇班會或第一次課前5-10分鐘等恰當時機與班上學生互相認識。助教與學生中的代表(學習委員+課代表)互留聯系方式。對于集中授課的課程,課前帶領學生預習教材。
3、課程進行中,助教跟班聽課,至少每兩次課到課一次,并在跟班聽課期間為學生輔導答疑、記錄學生出勤情況。及時將學生的意見和聽課效果反饋給任課教師。
四、助教課程組的設置
1、每一門課程的所有助教成立一個相對應的助教課程組,推選一名組長,負責協調本課程助教組的學習及工作交流。
2、根據作業批改及自身學習經驗,在授課老師和課程負責人的指導下講解習題課,講解內容包括批改作業中發現的易錯題以及學生疑惑較大的知識點等內容。由學院教學管理科協調安排習題課教室。
3、定期與任課教師溝通,進行重點總結、知識競賽、題庫選題等活動。將作業中集中出現的疑點難點進行反饋,向任課教師詢問課程的重點和進度;
五、助教的考核及待遇
1、助教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工作總結,提交助教委員會,委員會結合所在課程組組長意見對助教進行綜合鑒定和考核。對表現優秀的助教,學院給予表彰和獎勵。
2、學院對助教考核分值權重為:任課教師50%、助教課程組組長25%、教學管理科25%
3、學院根據考核結果評定優秀助教名單。助教的基本報酬為600元/課程•班。考核優秀的為1000元/課程•班,并由學院頒發優秀助教證書。
4、大四上學期擔任助教可由學院認定作為畢業實習,并由學院出具畢業實習證明及畢業實習成績。
六、本條例由國際學院教學管理科負責解釋,從2012年6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