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112學期期末考試注意事項
各班:
本學期學院集中期末考試自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25日,請各位同學在考試期間嚴格遵守學校的考試規章制度。
1、提前15分鐘進入指定考場,對號入座,必要時服從監考人員更換座位;因故遲到15分鐘以內者,須征得主監考老師同意后,方可參加考試。考試開始1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2、請每位同學攜帶學生證、身份證、學校一卡通(有本人相片)三證之一進入考場。沒有帶證件的一律回去取,途中耽誤的時間自己承擔,考試不給延長時間。
3、請每位同學帶好考試的考條,對號入座。將其及證件一起放在座位右上角,并主動配合監考老師檢查。
4、開考前務必確認考位上、抽屜里和座位旁邊沒有紙條、資料等,如發現立即交至講臺。如果座位座椅上有與考試相關內容等需要提前告之老師,否則有可能定為舞弊。
5、在考試110分鐘內不得離開考場,有緊急特殊情況,請向監考老師申請,監考老師申報巡考老師,待巡考老師視情況處理。
6、不將考試必備用品以外的物品,如書包、手機、隱形耳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照相機等帶入考場。
7、不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筆記、復習資料、紙條。
8、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不答題。
9、不自帶答題紙或草稿紙。
10.未經監考老師同意,不得互借文具和計算器。
11、在考試過程中不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
12、開卷考試中不借用他人書籍、筆記、資料等物品。
13、考試期間不在考場內喧嘩,不干擾監考人員工作。
14、不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
15、不在桌面上留下與本課程內容有關的字跡。
16、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和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17、不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18、考試結束前10分鐘停止自行交卷,考試和交卷過程中不與他人說話,在座位上不動,等監考老師收完試卷,清點完試卷后方可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