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考風考紀教育要點
為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探索開展誠信教育的新途徑,進一步優化我校的育人環境,營造校園誠信氛圍,塑造學生誠信品格,培養具有“信敏廉毅”素質的人才,特制定《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考風考紀教育要點》。
1.認真學習《江西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規定》(江財教務字[2005]27號)。【查看詳細】
2.提前5分鐘進入指定考場,按規定入座,服從監考人員調動;因故遲到15分鐘以內者,須征得主監考老師同意后,方可參加考試。考試開始15分鐘后一律停止入場。
3.攜帶相關考試證件(如學生證、身份證、一卡通等),將其放在座位右上角,所帶的證件一定要有本人的相片。沒有帶有效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4.不將考試必備用品以外的物品,如書包、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照相機等帶入考場。帶上述物品的同學作違紀處理并扣卷面分。
5.不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筆記、復習資料、紙條。
6.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不答題。
7.不自帶答題紙或草稿紙。
8.未經監考老師同意,不得互借文具和計算器。
9.在考試過程中不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
10.開卷考試中不借用他人書籍、筆記、資料等物品。
11.考試期間不在考場內喧嘩,不干擾監考人員工作。
12.不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13.不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
14.不在桌面上留下與本課程內容有關的字跡。
15.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和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16.不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17.考試和交卷過程中不與他人說話。
18.不故意銷毀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
19.不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帶出考場。
20.不在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等信息。
21.不找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
考試安排表
我院考試是在教務處排考的基礎上,查找空檔時間安排的。由于11號以后教務處排考的選修課時間較為集中,而我院目前學生總人數為1718人,同一年級同學的選修課門數很多,涉及面很廣,學院還需兼顧部分同學的重修課程考試,如果在此期間安排專業課程考試,無法找出同學們共同的空余時間。為了避免考試沖突或補考所帶來的損失(補考最高60分),學院在反復權衡的情況下決定我院課程考試在1月11日之前全部結束。
所以,今年安排考試時間比較集中,請同學們理解,預祝大家考出好成績。
國際學院
2007年12月24日